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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加工: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工艺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钢结构加工:钢结构加工制作施工工艺
 
  山西钢结构加工适用范围:钢结构加工适用于建筑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工序,包括工艺流程的选择、放样、号料、切割、矫正、成型、边缘加工、管球加工、制孔、摩擦面加工、端部加工、构件的组装、圆管构件加工和钢构件预拼装。
 
钢结构加工
 
  1、钢结构加工材料要求
 
  (1)钢结构加工使用的钢材、焊接材料、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书,要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。
 
  (2)进厂的原材料,要有生产厂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外,并应按合同要求和有关现行标准在甲方、监理的见证下,进行现场见证取样、送样、检验和验收,做好检查记录。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。
 
  (3)在加工过程中,如发现原材料有缺陷,要经检查人员、主管技术人员研究处理。
 
  (4)材料代用应由制造单位事先提出附有材料证明书的申请书(技术核定单),向甲方和监理报审后,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代用。
 
  (5)钢结构加工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、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。用于栓钉焊的栓钉,其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裂纹、条痕、凹痕和毛刺等缺陷。
 
  (6)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,建立专用仓库,库内要干燥,通风良好。
 
  (7)螺栓应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。高强度螺栓的入库验收,应按国家现行标准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规程》JGJ82的要求进行,严禁使用锈蚀、沾污、受潮、碰伤和混批的高强度螺栓。
 
  (8)钢结构加工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,不得使用过期、变质、结块失效的涂料。
 
  钢结构加工应用注意问题:
 
  1.钢结构加工当对钢材有疑义时,应抽样复验,只有试验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时,方可采用。
 
  2.放样使用的钢尺要经计量单位检验合格,并与土建、安装等有关方面使用的钢尺相核对。
 
  3.用火焰矫正时,对钢材的牌号Q345、Q390、35、45的焊件不准浇水冷却,一定要在自然状态下冷却。
 
  4.钢结构加工高强度螺栓孔及孔距要符合规范要求,它直接关系到安装质量的大问题。
 
  5.处理后的摩擦面应妥为保护;自然生锈,一般生锈期不得超过90天,摩擦面不得重复使用。